问题 | 申请执行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文件和证件? |
释义 | 一、申请执行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文件和证件 (一)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二)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三)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五)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六)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七)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八)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符合哪些条件 执行程序的发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一)必须具有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调解书,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制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决定书。 (二)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给付内容。 (三)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故意拖延、逃避或拒绝履行义务。 三、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采取什么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九种: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金;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申请执行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文件和证件?的相关知识,申请执行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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