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单位破产社保个人可以补缴吗 |
释义 |
一、原单位破产社保个人可以补缴吗 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的,欠缴的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当缴纳至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日,之后破产企业职工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保或转为城乡居民社保。 二、个人社保欠费如何补交? (1)参保单位登记状态为非正常。单位内个人清缴社保费,也称部分还款 社保欠费需清缴欠费; (2)欠费单位在无力清缴全部欠费的情况下,欠费单位的职工自行申请缴纳其个人社保欠费;属全责征收前的欠费,已离职的职工自行申请缴纳其欠缴的社保费,请选择办理部分还款业务,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部分还款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属全责征收后的欠费,提供单位证明,是指参保单位欠缴社保费后,参保个人向地税部门申请缴纳其在单位内的社保欠费(包括社保属性为单位及个人的社保费及相应的滞纳金)的过程。该业务适用于以下情况; (3)其它符合政策的情况。需准备的资料有:《单位内个人清缴社保费申请表》一式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属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社保断交是可以补交的,社保补交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办理: 1、中介代交:现在有很多的社保代交机构,交一定的手续费和社保费用就可以让中介帮忙办理缴纳。 2、自己办理: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到社保局申请缴纳补交社保,如果是职工的话,也可以去当地社保局咨询,然后再办理补交。《社会保险法》第60条第3款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3、公司补交:如果是公司的原因导致社保中断,那么是由公司负责办理补交的;如果是因辞职等个人原因导致社保中断,那么可以请求原公司帮忙补交,或者入职后请求新公司帮忙补交。《社会保险法》第60条第2款规定,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原单位破产社保个人可以补缴吗”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公司的破产财产在清偿共同债务和破产费用后,剩余的要清偿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以以前的社会是可以补缴的。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