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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日本地方自治制度
释义

日本地方自治制度

日本地方自治机关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理本地方事务的制度。根据宪法及法律的规定,都道府县及市町村分别设地方自治政府。地方自治政府由本地居民分别直接选举产生的地方行政首长和地方议会两部分组成。地方自治机关的主要职权:维护、保存和使用属于自治体的财产;处理有关消防、卫生、美化及防止公害污染等地方福利事务;从事某些工商业;办理户口、登记居民身份证;支配地方警察;执行国家法令;监督公债的偿还;编制地方预算、征收地方税、管理地方财政;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条例等。地方自治政府与中央政府处于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地方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除必须报自治大臣核准;中央各行政省大臣认为都道府县知事管理公务不善或违反法令时,可以向该知事提出指责,发布命令,限期改正。当该大臣认为知事没有执行他所发布的命令时,可以上告高等法院,并可代替该知事履行职务;内阁总理大臣有权罢免不能依照法律或法令处理公务的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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