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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要账公司讨债 钱没要回反惹祸
释义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在现实生活中,要账有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笔3万元的债务就让市民胡先生伤透了脑筋。为了要回这笔欠款,他想到了向要账公司求助,没想到却惹来更大的麻烦。要账公司的刘某、李某、杨某、王某等人到场后,由于欠债人不露面,钱要不回来,刘某便向胡先生索要“交通费”。胡先生拒绝,却因此招来李某等人的殴打、辱骂,最后不得不花钱换回了自由。10月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对刘某、李某、杨某、王某判刑。
    2013年7月21日,胡先生看到了一则要账公司发布的小广告,恰好当时他讨债心切,就通过广告上的电话号码与刘某取得了联系,两人在电话中商定,由刘某以2.4万元的价格收购胡先生3万元的债权关系,并定于第二天在市区延安路见面。
    次日,刘某带着李某、杨某、王某等人驾车从郑州来到了许昌,和胡先生碰面之后,刘某和胡先生通过电话和债务人进行交流,可对方不但不承认这笔欠款,还拒绝与胡先生见面。见要账无果,刘某等人便要求胡先生支付他们来许昌所花的费用,遭到了胡先生的拒绝。刘某等人非常不满,于是带着胡先生驾车离开许昌返回郑州。
    在车上,李某、杨某、王某等人对胡先生实施殴打、辱骂,并要求胡先生支付6000元以换取人身自由,胡先生被迫同意。随后,杨某在新郑市一家银行从胡先生的银行卡内取走了5955元,胡先生才被他们放走。
    案件告破后,刘某、李某、王某的家属积极退回赃款,并对胡先生进行了经济赔偿。尽管如此,刘某等人还是难逃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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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3: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