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抚养费对方不给怎么起诉 |
释义 | 一、离婚后抚养费对方不给怎么起诉 离婚后抚养费对方不给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法院判决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到申请之后移交执行局进行强制执行措施,一般会从对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划拨。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人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协议离婚放弃抚养费还能要吗 法律网提醒您,协议离婚放弃抚养费,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具体如下: 1.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2.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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