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庭笔录的功能或作用都是什么 |
释义 | 一、法庭笔录的功能或作用都是什么 1.上诉法庭审理案件的基础。 2.固定当事人各方的证据。 3.固定当事人及其他诉讼代理人的陈述和辩解及对证人、鉴定人的发问与证人、鉴定人的回答。 4.固定法官、人民陪审员及书记员的庭审的具体言辞,包括诉讼权利的告知、举证指导、争议焦点的归纳、某一事实的发问、某一申请的裁定、调解等事项。 5.作为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的依据。 6.审判监督的基本依据。 二、法庭庭审笔录可以复印吗 案件没有审理结束庭审笔录不可以复印,如果属于上诉案件可以复印庭审笔录。 法律网提醒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五条规定: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 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查阅案件审判卷的正卷。 三、法庭庭审笔录的法律依据 庭审笔录的法律依据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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