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支付加班费如何应对 |
释义 | 一、不支付加班费如何应对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加班费仲裁时效是多久 加班费仲裁时效为一年。找劳动者未离职的,仲裁时效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者离职的,仲裁申请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员工加班费的计算基准 法律网提醒您,员工加班费的计算基准如下: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在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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