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庭辩论结束后是否还能够撤销诉讼 |
释义 | 一、法庭辩论结束后是否还能够撤销诉讼 法庭辩论结束,法院准备判决的时候,原告还可以申请撤诉。 只要法院没有宣判,没有送达判决书,原告就可以撤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撤销离婚诉讼后是否可以再次提起诉讼 离婚撤诉之后是可以再起诉的,但是先撤诉再起诉的,需要符合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三、撤诉诉讼费怎么算 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退费时间,法律没有严格规定。在法院裁定后,会依法给当事人退还剩余诉讼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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