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补发婚姻证所需提供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办理补发婚姻证所需提供哪些材料 办理补发婚姻证所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二、婚姻证明是结婚证吗 婚姻证明不是结婚证,证明只是证明,没有合法的办理结婚证。 法律网提醒您,男女双方符合婚民法典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 三、领了结婚证还撤销婚姻吗 领了结婚证还能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是因受胁迫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除受胁迫之外情形是不可以撤销婚姻的,只能通过离婚来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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