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选处罚金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选处罚金什么意思 选处罚金,是指在确定主刑后,可以选择罚金也可以不选择罚金。 二、什么是罚金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中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 三、罚金的适用方式 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 1.单科式 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 2.选科式 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例如: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只有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3.并科式 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例如,刑法第326条规定的倒卖文物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里,罚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4.复合式 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究竟是并处还是单处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情节轻重确定。 这篇文章介绍了关于“选处罚金什么意思”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选处罚金什么意思,从分析可以得知,这种情况就是确定主刑以后,犯罪人可以选择或者不选择罚金。除此以外,对于罚金方面的法律问题,建议找一下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七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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