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行政拘留的处罚有异议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对行政拘留的处罚有异议如何处理 对于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供人民法院进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二、对行政拘留的处罚有异议怎么写起诉书 对行政拘留的处罚有异议的起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原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基本信息。 2.被诉行政机关的名称和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 三、对行政拘留的处罚有异议怎么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在不服拘留行政复议的60日内,整理好相关的证件资料以及证据,书写好一份申请书,递给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用口头表述的方式也是可以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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