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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
释义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

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8%、危及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作业。国家标准局1988年3月30日发布、同年1 1月1日实施《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规定缺氧危险作业包括三种类型:(1)缺氧危险作业:具有潜在的和明显的缺氧危险作业;(2)一般缺氧作业:普通作业场所中的单纯缺氧危险作业;(3)特殊作业场所中或同时存在其他有害气体的缺氧危险作业。缺氧危险作业环境分为三类:(1)密闭设备:船舱、贮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2)地下有限空间: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矿井、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3)地上有限空间:贮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或试验室。缺氧危险作业安全防护措施要求作业前必须准确测定作业环境空气中的氧浓度,作业进行中应监测作业环境空气中氧浓度的变化并随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主要防护措施包括配备氧浓度测定仪,通风换气设备,特殊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应配备使用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对作业负责人员进行缺氧作业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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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