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障性商品房和商品房区别 |
释义 | 一、保障性商品房和商品房区别 1.供应对象:保障性商品房主要供应对象是城市中低收入的家庭或者住房困难户,而商品房的供应对象是所有自然人。 2.面积和户型:保障性商品房的面积偏小,户型也相对单一,主要是小户型。而商品房的户型多种多样,面积大小不等。 3.土地取得方式:保障性商品房的土地取得必须由政府划拨,而商品房的土地是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的。 4.费用方面:保障性商品房在建设或销售过程中,政府会给予适当的减免,而商品房需要全额缴纳所有的费用。 5.房价和转让限制:保障性商品房的房价由政府定,出售时只能进行内部转让,不能随意出售给其他人。而商品房的房价主要受市场规律的影响,每个时期都不太一样,需要试具体情况而定。在满足一定年限后,商品房可以进行买卖和转让。 6.车位配备:保障性商品房的车位配备情况不太明确,可能会由居民占用种菜。而商品房的车位配备是按照设计规范进行的,大多数情况下会配备相应车位。 7.管理方式:保障性商品房由于收不到物业费,大概率由国企物业或者社区代管,管理相对开放式。而商品房的物业费正常缴纳,管理也相对规范。 二、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财产总额不超过财产限额;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等。 法律网提醒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三、保障性住房如何申请 1.登记。申请家庭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向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核,资料完整的,在现场留取扫描件后进行填表,经确认无误后,打印申请表和承诺书,申请人现场确认并签字,完成申请程序。 2.审核。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受理申请后,按照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家庭资料转交市民政、公安部门,进行申请家庭的收入、家庭资产和身份户籍认定。民政、公安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做好申请家庭城市低收入确认和身份户籍核定,并将确认盖章的《申请家庭资格联审表》反馈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 3.公示。将申请家庭认定情况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申请人所申报情况不实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情况核实。 4.保障。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经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分类录入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并登记备案,为其及时提供住房保障。 引用法条: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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