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办理协议离婚有哪些程序 |
释义 |
一、夫妻双方办理协议离婚有哪些程序 夫妻双方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主要遵循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流程。 1.当事人需要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会讲明《民法典》中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当事人双方需要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完成签名。 4.夫妻双方需要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 5.离婚协议书通常应事先准备好,可以是打印或手写,但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所以最好在办理前与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 6.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后,婚姻登记员会对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将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并颁发离婚证。 二、提交证件及协议书 1.在办理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交必要的证件和协议书。这些证件可能包括身份证、结婚证等,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 2.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的重要文件,应明确双方对财产、子女抚养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3.离婚协议书应事先准备好,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由夫妻双方亲自签名。 三、离婚证的审查与颁发 1.在提交证件和协议书后,婚姻登记员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 2.如果符合离婚条件,婚姻登记员将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并准备颁发离婚证。 3.在颁发离婚证时,婚姻登记员会核实双方的身份信息和离婚意愿,告知双方离婚后的法律关系和应尽的义务。 4.当事人需要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签名或按指纹,并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 5.婚姻登记员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并在送达回证上签名。 至此,夫妻关系正式解除。你了解协议离婚的程序了吗?对于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你还有什么疑问?法律网律师团队随时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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