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
释义 | 唐代及宋初宰相称谓之一。平章本为商议、处理的意思。据《唐会要》:贞观四年(630),“萧瑀除御史大夫,与宰相参议朝政;戴胄除民部尚书,与左右仆射、侍中、中书令,同平章国计。”平章之名,当始于此。又贞观八年(634),“诏李靖加特进,患若小瘳,每三日、两日至门下、中书,平章政事。”此时之“平章”皆非官号。唐制以三省长官为宰相,但又常从其他职官中特选派若干人,加以“参议朝政”、“参预朝政”、“参知政事”等名号,分担宰相之任。高宗后,始定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称,其意原为与中书、门下二省的长官共同商议处理政务。唐中叶以后,凡居相位者,必须在本官后加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号,否则即使为三省长官也不是宰相。宋初循唐制。元丰改制后废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名,辽、金、元有平章政事之官,位次于函相,其地方行省长官仍称平章。明初犹袭元制,洪武九年(1376)罢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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