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
释义 |
一、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1、从书面证据上讲,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 根据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2、就证人证言来讲,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院庭审顺利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中规定,确认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无书面借据的,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可见,证人的证据效力也是当事人能否胜诉的关键。 3、当事人应注意,所诉的债务纠纷案件是否涉及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结论,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等,这些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也应向法院提供。 当事人在打官司常有举证责任,如何运用证据来打赢官司是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关键。如果当事人不能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证据,就只能承担起诉的后果。因此,当事人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证据是打赢官司的关键。 具体证据包括: 1、身份证,在我国居民身份证是公民身份的合法证明依据,因此身份证是必须的! 2、借款合同、借据、借条之类的证据,根据有关规定,原告应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3、注意区分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借条法律时效为20年,而欠条为2年,约定还款日期的,从到期之日起计算,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从出具凭据之日起计算。 4、银行汇款单、公证书或者发票等书证也可以作为证据,因此在平时借款的时候注意保留。 5、证人证言,可以找与自己没有利害关系的证认证言作为证据,并最好可以当庭作证。 6、录音,在我国,当事人在打官司常有举证责任,因此,当事人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证据是打赢官司的关键。而对于证据的调查取证,就是相当关键的了! 二、民间借贷的特点 1、民间借贷具有灵活、方便、利高、融资快等优点,运用市场机制手段,融通各方面资金为发展商品经济服务,满足着生产和流通对资金的需求。 2、民间借贷出于自愿,借贷双方较为熟悉,信用程度较高,对社会游资有较大吸引力,可吸收大量社会闲置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之效用。且其利率杠杆灵敏度高,、随行就市,灵活浮动,资金滞留现象少,借贷手续简便,减去了诸多中间环节,提高了资金使用率I资金实愿效益得以发挥,这在目前中国资金短缺情况下,无疑是一有效集资途径。 3、民间借贷吸引力强,把社会闲散资金和那些本欲扩大消费的资金吸引过来贷放到生产流通领域成为生产流通资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对消费扩大亦起了一定作用。 4、它向现存的金融体制提出了有力的挑战,与国家金融展开激烈竞争,迫其加快改掣。 三、民间借贷纠纷怎么起诉 民间借贷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向法院起诉有以下步骤: 1、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借条、欠条、借款合同等债权凭证,借款人的资格材料等。 2、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证据。 3、符合立案条件的,需要交纳诉讼费,交纳后法院进行立案。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4、法院要在开庭前3天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符合公开审理的也要提前3天公告。 5、开庭审理,包括宣布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程序。 6、宣判。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供哪些证据的相关内容。综上,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身份证、借款合同、借据、借条之类的证据、银行汇款单、公证书或者发票等书证也可以作为证据、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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