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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列宁
释义

列宁1870~1924Владимир Ильнц Ленин,Ульянов

世界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伟大导师,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缔造者。原姓乌里扬诺夫。1870年4月22日生于俄国辛比尔斯克(今乌里扬诺夫斯克)。1887年入喀山大学法律系学习,不久因参加学生运动被捕和开除学籍,并被流放到喀山省的柯库什基诺村。1888年秋回喀山,开始研究马克思的《资本论》。1889年移居萨马拉,组织当地第一个马克思主义小组。1891年毕业于彼得堡大学法律系。1893年为彼得堡马克思主义小组的领导人。1894年写出《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主义者》,被认为是俄国共产主义者的宣言。1895年把彼得堡诸马克思主义工人小组统一为“工人阶级解放斗争协会”。1897年2月被捕流放于西伯利亚。1910年期满出国,创办《火星报》。1903年7月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形成以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派,并使大会通过了第一个把争取无产阶级专政作为基本任务的党纲。1904年发表《进一步,退两步》,全面论述了关于无产阶级政党的学说。1905年回到彼得堡直接领导革命斗争,组织召开社会民主工党第三次代表大会,起草了关于武装起义的决议,领导了俄国第一次资产阶级民主革命。1912年1月,领导党的第六次代表大会,将布尔什维克正式组成为一个独立的政党。1915年8月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可能首先在少数几个甚至单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内取得胜利的重要理论。1916年写成《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一书,指出帝国主义是无产阶级社会革命的前夜。1917年二月革命后,在著名的《四月提纲》中明确地提出从资产阶级革命过渡到社会主义革命的方针。同年9月写成《国家与革命》 一书,在国家和无产阶级专政问题上捍卫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随后亲自领导了十月社会主义革命,革命胜利后当选为第一届人民委员会主席。领导制定颁布了和平法令、土地法令,领导新生的社会主义国家粉碎了外国武装进犯和国内反革命叛乱,为巩固政权,进行了艰巨的斗争。1921年初在党的第十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用新经济政策代替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使国家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1924年1月21日病逝于莫斯科。列宁在帝国主义论、国家学说、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党的建设、政治体制与国家结构、经济制度以及战争与和平等问题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提高到了崭新的、列宁主义阶段。他的著作编入《列宁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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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