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国专门法庭 |
释义 | 法国普通法院体系中专门处理各种社会专业性问题和经济问题的法庭。主要有劳资协调委员会、商务法庭、社会保障法庭、劳资纠纷法庭等。劳资协调委员会专门处理雇主和雇员之间关于履行劳工契约等方面的纠纷。审判官不是职业法官,而是由人数相等的雇主和雇员组成。如双方各执其词,无法解决争端时,则以大审法庭法官为主席。不服劳资协调委员会的处理,可以向大审法庭上诉。商务法庭设在较大城市的区中,审判官也不是职业法官,而是在商人和制造商中选举具有商务法官资格者担任,任期两年,审理一切商务上的争端。如本地没有商务法庭和社会保障法庭,有关诉讼则由大审法庭审理。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