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赌资的种类 |
释义 |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赌博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 《解释》第八条规定,赌资包括三种形式的款物,即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除此之外的款物,例如行为人随身携带的尚未用作赌注或者换取筹码的现金、财物、信用卡内的其他资金等,则不能视为赌资。 在网络赌博中,“点数”相当于现实赌博中的筹码。这种计算方法,只适用于计算机网络赌博中对用作赌注的款物和赌博赢取的款物的数额的计算,能够反映计算机网络赌博中真实的投注数额和赢取数额。 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应当予以没收。参赌人临时乘坐的汽车、船只、临时联络用的手机等,则不宜没收。 推荐阅读: 赌博罪的认定和处罚 赌注、筹码均属赌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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