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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释义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8〕745号
【发布日期】2008-06-14
【生效日期】2008-06-1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8〕745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阳光人寿〔2008〕40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08年4月22日公司章程易方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一亿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0%。以上发起人均以货币形式认购股份。”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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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5: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