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皇家律师又译“皇家大律师”、“王室法律顾问”。英国各种律师协会中的高级律师头衔。英国律师有出庭律师和诉状律师之分,诉状律师是低级律师,出庭律师是高级律师,而后者又分为初级出庭律师和皇家律师。源于16世纪,最早该头衔由国王聘请方式授予,其职位在皇家法庭高级律师之后,后来成为重要的权威律师的荣誉称号,一般要求资历深、学识渊博、工作卓著的专门律师,个别法院的法官或教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大法官向英王推荐,由英王批准发给皇家律师特许状,并作为女王的法律顾问。在最高法院出庭时,穿丝织的律师法衣(故有“丝衣”之称),坐在法庭审讯栏杆内(一般律师坐在栏杆外)。并须随带1名资历浅的专门律师。皇家律师在工作中享受特殊利益和较高的待遇,但对王室并不需要履行特殊职责。迄今在英国苏格兰、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等地仍分别保留此职。在爱尔兰等地已为高级律师代替。英联邦各国和英属殖民地也都不同程度地保留着此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