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条约生效 |
释义 | entry into force of treaty条约已经合法缔结从而对当事国产生拘束的效力。条约一般都有条约生效的规定。在多边条约情形下,往往规定在若干批准交存时条约生效,但在条约生效后批准的缔结方则在其交存批准书时对其生效。在例外情形下,条约有暂时生效的规定(参见条约暂时失效)。如果条约没有关于生效的规定,一般是以签署、批准或其他表示承受条约拘束的同意为生效的依据。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24条规定,关于条约生效,条约没有规定或者谈判国没有协议,则“条约一俟确定所有谈判国同意承受条约之拘束,即行生效。例如,1899年的海牙各公约都没有关于生效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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