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英国枢密院 |
释义 | 英国法律形式上的最高国家行政机关。13世纪前后由御前会议发展形成。当时是英王施政的辅助和咨询机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曾被解散,1660年恢复。枢密院以枢密大臣为主席,枢密委员人数不固定,现有330人左右,由首相提请英王任命,终身任职。现任内阁大臣和反对党主要领袖为当然委员;王室贵族、下院议长、大法官及其他高级法官、退任的历届内阁阁员、大主教以及在文学、艺术和科学等方面作出成绩的社会知名人士,均可能被任命为枢密委员;在英联邦国家和殖民地中曾担任或正在担任重要政治、法律、经济和教会职务的人,也可能成为枢密委员。枢密院设各种委员会,较重要的是司法委员会。由于在宪法上只承认枢密院的法律地位,而不承认握有实际行政权的内阁的法律地位,故内阁的一切重要命令均须由枢密院以英王的名义发布,并且需有政府有关大臣的参加和副署。枢密院开会的法定人数为3人,一般在白金汉宫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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