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另一方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况是什么 |
释义 |
1、 恶意注册商标的法律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注册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恶意注册他人商标 1、复制、,模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商标法》第13条) 2。代理人或代理人抢注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商标(《商标法》第15条) 3。抢先注册他人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后款) 4。其他不正当手段侵占他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二)恶意抢先注册,损害他人在先权利。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在先权利。事实上,禁止恶意抢先将他人具有商业价值的商号、设计、作品、名称和肖像注册为商标。 (三)以垄断公共资源为目的抢先注册。 这种抢先注册属于公共资源的商标的基本特征。商标注册后,妨碍他人合法使用,造成市场秩序混乱,或者容易使有关公众对商品的原产地或者特性产生混淆。例如: 1。在“旅游服务”项目中申请景点名称注册。申请注册具有商品特征的原产地名称 3。《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没有显著特征的,不予注册;依照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有不良影响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1。申请人知道或应该知道被申请人的商标,因为其代理或代表、贸易、合作、地理(区域)或与被申请人的其他关系。由于商品名称、作品、设计、名称、肖像等的流行性或其他因素,被申请人知道或应该知道他人优先权的存在。如果申请人声称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则申请人商标的原创性应被视为 4。被调查者知道或应该知道该名称的存在,因为该景点的名称和作为公共资源的原产地的名称是众所周知的 5。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阻碍他人合法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误导公众,造成市场混乱 商标在中国相关公司的经营和宣传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的相关公司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公司发现恶意商标,可以向相关商标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注册。商标抢注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商标抢注赔偿金额的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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