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到庭怎么办 |
释义 | 一、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到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到庭,可以分如下两种情况: 1.被告确实不愿意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既不愿意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二、法院起诉离婚的手续怎么办理 法律网提醒您,法院起诉离婚的手续: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案件移送民事庭审理; 4.民事庭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通知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三、人在外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人在外地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就说如果符合以上条件是可以在异地诉讼离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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