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合同是什么时候建立的 |
释义 |
口头合同什么时候成立?合同法第25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26条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按照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时生效。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口头合同 口头合同又称口头协议,是指双方以口头形式就合同内容达成的协议,如谈话、电话等,没有任何书面或其他有形载体来表达合同的内容。口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重要形式 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关于“当事人以书面、口头和其他形式订立合同”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书面合同外,当事人可以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但其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不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双方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双方不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的,合同成立,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订立方式 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通过直接对话或者电话等通讯设备订立的合同。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在自由市场购买蔬菜、在商店购买衣服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密切相关。这也是现代合同法在合同形式上实行“无类型”原则的重要原因。合同的口头形式不需要双方同意。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合同形式的,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口头合同的优点是简单快捷,缺点是在发生争议时很难获得证据。因此,这种形式适用于可以立即结算且关系相对简单的合同。对于不能立即结算的合同和更复杂、更重要的合同,不应采用这种形式的合同。在实践中,合同的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没有书面证据。例如,人们在商店购物时,有时会要求店主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些书面材料只能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据,而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条件。相反,只要有证据表明口头合同成立,双方都应严格履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口头合同的,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注意事项 不应当采用口头合同的情形: 口头合同是不必要的合同,指当事人用语言表达意思,而不是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在即时结算的交易中非常常见。其特点是简单易行,但其不足之处在于,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很难获得证据,也很难区分当事人的是非。因此,《合同法》原稿规定,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涉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价格或者报酬在10万元以上的合同,即时结算的除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以法律规定为准。 但是,鉴于中国东部和西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例如,在深圳和上海之间的经济交流中,10万元不是一个大数目,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合同法第10条对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作了修改,修改为:“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如果双方认为房地产转让合同、涉外合同、价格或报酬金额巨大且无法立即解决,则不应采用口头形式,否则在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提供证据 非常感谢您的阅读。以上是lyba编写的关于口头合同效力的法律内容。通用域名格式。我希望这对你有帮助。如果你的情况更复杂,卢巴。com为您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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