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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员工寻找另一所高中,是否需要补偿原单位的培训费
释义

作为一名技术员,我现在为一家国有企业服务,并与该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前两年,由于发展的需要,公司去年和今年对我进行了两次培训,并签订了培训协议,服务期为十年。协议中没有违约赔偿金,但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培训不是我个人的要求。现在,由于管理不善,公司正在衰落。我也觉得我不能更好地发挥我的优势。我希望外国企业能创造另一种职业。现在我和企业的劳动合同不久就要到期了,但是培训协议还有八年的服务期。我可以合法离开吗?另外,两家培训公司的成本只有5000或6000元,我也为企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如果补偿金可以离职,需要多少费用
    

回答和分析
    

您只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合法离职,但公司将根据您与单位签订的培训协议获得补偿。培训协议反映了双方的含义,是合法有效的。您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违反双方培训协议,需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按照劳动部办公厅《批复》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在你为公司服务期间,公司对你进行了两次培训。在第一次培训中,您为公司服务了两年,而在第二次培训中,您仅为公司服务了一年。根据上述规定,您给予公司的补偿应以递减原则为基础,补偿后的培训费用按10年服务期内每次培训后实际服务期与培训费用的比例相乘计算,然后相加。您可以计算您应向公司支付的报酬
    

相关法律规范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答复规定:“根据《劳动法》第31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雇主的工人不仅是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提前30天书面通知雇主终止劳动合同的工人无需获得雇主的同意。第三十日以上,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由用人单位办理。但是,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规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依据的答复第三条规定:"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出资"(指有货币支付凭证的情况)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终止与本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如果试用期届满,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具体支付方式为:如果服务期满,则约定期限的,未约定服务期限的,按照服务期限分配资金;未约定服务期限的,按照劳动合同期限平分出资额,按照员工履行的合同期限减少支付;未约定合同期限的,按照劳动合同期限平分出资额n金额按五年服务期平分,按员工履行的服务期扣减,如双方约定扣减的计算方法,以双方约定为准。如果员工要求终止合同,合同到期,雇主应不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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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23:3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