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起诉离婚的期限 一般来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3条的规定,法院将在案件立案后5日内,将传票、答辩书和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交被告,被告应当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答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被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不能送达的,应当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被告人不到庭,在开庭时间内不应诉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1)第一阶段为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副本和有关证据,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审查的文件、材料,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第二阶段:答辩阶段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不答辩的,应当书面答辩,人民法院将照常审理并作出判决,被告人在十五日内确因非自愿原因不能答复的,可以根据事实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第三阶段:审判阶段,是离婚诉讼的实体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件事实,辨别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它包括以下程序:1、起草起诉书;2、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诉和证据;5、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在法定时间内将诉状复印件送达另一方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出传票 <7.开庭:双方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代理诉讼(一般离婚双方必须到庭,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庭的,必须向法院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法院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离婚诉讼结束后,财产如何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不服判决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判决后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的,判决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能申请再审,对协商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只能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申请再审,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诉讼离婚起诉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离婚原因以及是否存在财产纠纷。在起诉书中,离婚诉讼法院能否根据夫妻关系是否破裂来判断离婚,需要原告签字离婚诉讼中的回避 如何撰写家庭暴力离婚诉讼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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