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训政时期民众训练方案 |
释义 | 训政时期中国国民党中央关于民众训练的指导性文件。1930年3月5日中国国民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共4节。主要内容: (1)民众训练之基本原则:人民组织团体以自动组织为原则;训练人民,须认清人民在社会生存上之需要及以党训政之精神。(2)组织:党部应指导各种人民团体为健全之组织,应指导各种人民完成其组织。(3)训练:训练范围分一般训练和特殊训练。前者包括组织训练、思想训练、行为训练;后者包括业务知识训练、业务技能训练,训练方式包括分组、集会、学校、社会4种。(4)党部与政府对于人民团体之职责:人民团体应受党部之指导、政府之监督,党部对于人民团体不受指导而予以处分时,须呈准上级党部以命令行之,但对于人民团体之解散,并须转请当地政府依法执行;政府对于人民团体认为须解散时,须依法办理,但事前须知照当地党部后执行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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