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权强制许可的类型有哪些 |
释义 |
1、 专利权强制许可的类型有哪些中国的专利法规定了三种强制许可类型,即一般强制许可、特殊强制许可和交叉强制许可。一般强制许可 一般强制许可,是指有实施条件的单位向本单位专利权人提出请求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本单位的申请,对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授予的强制许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合理条件下许可其专利的实施,并且在合理期限内未取得许可的 第三次修改的专利法第48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具有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给予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一)专利权人自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三年内,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四年内,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2)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了消除或减少《竞争法》对竞争的不利影响,申请一般许可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申请人是具有实施条件的单位或个人。这里的单位应理解为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行政单位不能申请;与原专利法相比,新法允许个人在具备实施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强制许可 其次,申请强制许可实施的对象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而不是外观设计专利。由于外观设计专利只是产品的形状、颜色、图案及其组合,与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在于外观设计是形式的内容,可以被其他专利所替代,而发明实用新型是内在本质的内容,第三,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三年内,自专利申请日起四年内,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完全实施其专利或者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以消除或减少该行为对竞争的不利影响 2。特别强制许可 特别强制许可是指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为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专利局有权决定对专利权人的专利授予强制许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众利益。特别强制许可具体包括: (1)在国家紧急或非常情况下或出于公共目的的强制许可 中国专利法第49条规定,在国家紧急或非常情况下或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二)第三次修订的《专利法》第50条规定,出于公共卫生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颁发生产和出口专利药品的强制许可证。(3)年第三次修改的专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半导体技术强制许可,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是半导体技术的,其实施仅限于公共利益的目的,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以消除或减少该行为对竞争的不利影响。交叉强制许可 交叉强制许可,又称相互许可,是指专利发明或实用新型相对于先前的专利发明或实用新型具有重大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取决于以前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后专利权人的申请,对实施前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给予强制许可。对于后专利权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也可以根据前专利权人的申请,对实施后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给予强制许可。申请交叉强制许可有以下条件: 第一,申请对象只能是发明和实用新型 第二,后一项专利的实施取决于前一项专利的实施,与前一项专利相比,后一项专利构成了具有重大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 第三,申请人必须是前后专利权人,前一专利权人必须为后一专利申请强制许可,以满足其专利被强制许可给后一专利权人的要求 专利权强制许可有三种类型,包括一般强制许可、特殊强制许可和交叉强制许可。详细内容已在上文中介绍。在实践中,我们应该注意到,对于不同类型的专利,法律规定的最长保护期是不同的。其中,发明创造专利的最长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的最长保护期为10年/>专利权利要求应如何撰写 专利权的范围和特征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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