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年内工伤的性质是什么?一年后你能申请吗 |
释义 |
一年内工伤认定的性质是什么,一年后可以申请吗?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授权,对事故伤害(或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认定为工伤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者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的。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确认,用人单位应当自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在上述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有权自工伤发生之日起31日至1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实践中,用人单位特别是不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往往以各种理由逃避工伤职工工伤认定申请。然而,由于不懂法律,员工或其近亲属往往被用人单位以各种“承诺”欺骗,且在工伤发生后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由于《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对一年以上的工伤认定申请如何处理作出规定,不同地区对“一年”的性质存在不同意见。目前,大多数地区认为该时间是排除期,不宜中断或中止。因此,一年以上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的性质和特点:1;2.属于行政确认。确认结果有四种:工伤、非工伤、视为工伤、不视为工伤;3.它是一种行政行为,以“不申请,不鉴定”为特征的工伤鉴定程序;4.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工伤发生后,根据上述情况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鉴定。相信通过阅读以上介绍,您对一年内是否还能申请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对此有任何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律咨询网.com的律师,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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