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期间可以到其他地方工作吗 |
释义 |
工伤鉴定期间,我可以到其他地方工作吗? 工伤认定期间,员工不得在其他单位工作。由于不存在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在其他公司工作必须经劳动关系所在公司批准。第三十九条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经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的,(四)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工伤证明下来了,工伤手续还没办完,休息期间,可以要求公司给员工发放工资福利。因此,如果员工在工伤鉴定期间到其他地方工作,它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工伤假期间到另一家公司工作有什么影响,如果员工在工伤鉴定期间到另一家公司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停止支付工资和福利。因为原单位在工伤期间从事其他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伤补贴,拒绝发放伤残补贴。职工因工伤不能参加岗位工作,但职工仍属于公司。在此期间,与本公司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并可享受工伤补贴和伤残抚恤金。受伤工人的休息时间是他们休养的时间。如果受伤的工人去其他雇主工作,他们的雇主可以停止支付工资和福利,并给他们提供建议。如果不听劝告,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19条第(4)款的规定解除合同,工伤认定需要一个过程,受害员工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培养身心。如果员工在此期间坚持到其他公司工作,那就是对自己不负责任。在工作中,由于员工法律意识淡薄,律师往往会做出不利的决定,这对处于弱势群体的员工不利。因此,如果您有法律问题,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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