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知识产权保护对象有哪些特点 |
释义 |
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特点是什么P> 1。知识没有实体,不能独立存在,它必须“活”在物质载体中。知识描述人的认知,是反映一定思想和情感的信息。信息是抽象的,没有可感知的形式特征。比如说,靠“胸中竹”的精神,是别人看不到的。知识是具体的,要想成为“手中的竹子”,就必须找到“活”的材料。一旦手中的竹子完成,它将转化为一个独立的客观存在,不再依赖于他的描述。这种可感知的存在形式就是“知识” 知识是人类对知识的描述,知识的普遍存在方式或本体是形式,知识产权不是无形财产权,它也不等同于无形财产权的一种形式,知识在时间上具有永久性。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律师协会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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