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对如何使用公司财产进行生产经营有决策权,对公司财产的使用和有关业务事项有了解权,对公司管理人员有监督权。因此,股东对反映公司财产使用情况和经营决策的资料应有知情权,而知情权的具体表现就是查阅和复制这些资料的权利 其次,股东有权查阅和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说明查阅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帐簿的目的不正当,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查阅,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检查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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