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不缴资本金转让股份可以吗 |
释义 |
1、 公司股东可以不缴出资转让股权吗所认缴未缴的股权,是指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尚未缴足,且出资期限尚未届满的股权,属于已认缴未缴足的股权。公司股东未缴纳出资的,不得转让其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但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也就是说,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缴纳出资期限届满前,股东不缴纳出资的,也有权转让其股权。至于转让方或受让方是否履行义务,取决于双方的协议。双方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有权依照《公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的规定,要求转让股份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要求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实缴出资期限届满的,视情况区别对待实缴出资期限届满,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为瑕疵出资。瑕疵出资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会产生股权变更的法律后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