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项目的安全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疏忽大意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损坏,安全设备不当,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的一般过程是什么?以下是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的相关内容: 1。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成事故现场处理组(2人以上),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并要求有关单位通知市建委、市安全生产局、市总工会等部门。
2。事故现场处理: (1)进行事故现场调查: ①收集现场物证、证人材料或其他事实材料; ②现场拍照取证; ③记录事故临时询问。 (2)事故现场处理事项: ①向事故单位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施工现场停工整改或部分停工整改; ②责成事故单位提交事故快报表24小时内到市建委、市安全生产局、市总工会、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等单位; ③责成事故单位立即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1)的要求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同时,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对家属进行接待、安抚和稳定;及时完成理赔工作,并办理相应的签字手续; ④我站对所有有关资料,特别是安全资料进行封存和检查; ⑤责成事故单位组织有关各方(如业主、监理、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员、施工员、事故见证人、,等)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询问; ⑥责成事故单位对本项目所有劳务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三)市建委、安监站应当及时完成对有关方面的调查询问,并做好询问记录。三。责成事故单位在15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 4。配合市建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在一个月内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最后,通过调查,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主要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相关知识: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原则和程序 事故处理原则: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消除,对负责人和群众不教育,不处分不放过;事故处理程序:保护现场-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出具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接到事故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出具事故处理报告(结案报告)报告后,立即组成事故现场处理小组赶赴现场。开展事故现场调查,处理事故现场,完成事故初步调查报告。最后,调查结果出来后,相关负责人将受到处罚。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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