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房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出租人:承租人: 身份证:身份证: 手机:手机: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义务关系,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1) 房屋的位置、房间数、面积和用途(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年、月。出租人应当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出借的。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承租人拖欠租金达数月之久。 租赁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终止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找不到房屋的,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承租人逾期不搬迁的,出租人有权起诉并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承租人应当承担出租人遭受的损失。合同期满后,出租人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三是租金和支付期限。四是出租人在租赁期间修缮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每月(或每年)对房屋及其设备进行认真检查、维修,确保承租人的安全和正常使用。(5) 违约责任。出租人未按照上述合同约定将符合要求的房屋交付承租人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人民币元。出租人未按时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负责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逾期支付违约金的,除按时足额支付外,承租人还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租赁房屋转让给他人的,应当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租赁房屋损坏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6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损坏或者承租人遭受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双方协商补充。本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人和承租人各执一份,单位留存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一条租赁物需要修理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修理。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租赁物的维修而影响租赁物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良或者添置。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良或者增加其他物品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