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征地补偿标准 |
释义 |
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的土地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花园镇。补偿标准:耕地33390元/亩;菜地40068元/亩;果园36729元/亩;茶园36729元/亩;集约鱼塘40068元/亩;林地23373元/亩;未利用地16695元/亩。 二类区域范围:小河镇、邹港镇、周巷镇、斗山镇、魏店镇、白沙镇。 补偿标准:耕地30765元/亩;菜地36918元/亩;果园33841元/亩;茶园33841元/亩;集约鱼塘36918元/亩;林地31535元/亩;未利用地15382元/亩。 三类区域范围:小乌镇、吉店镇、华西镇、王店镇、凤山镇(含双峰山)。补偿标准:耕地28245元/亩;菜地33894元/亩;果园31069元/亩;茶园31069元/亩;集约鱼塘33894元/亩;林地19771元/亩;未利用地14122元/亩。 也就是说,拆迁律师提醒被征收人,上述补偿标准只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本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土地征收立法的精神,对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农民,适当征收土地补偿费。其次,如果由于土地利用较好,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进行特种种植养殖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较高补偿。 如果政府更新了土地补偿标准,则以政府发布的文件为准。 如果您仍然不了解标准,欢迎您咨询鸡鸣拆迁律师(热线:40061660)。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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