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南省农民代表大会农村合作社问题决议案 |
释义 |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农民运动中制定的合作社法规。1926年12月通过。决议指出:合作社为农民互相扶助、互相增进利益的组织。分为以下几种:(1)“信用合作社”。为免除高利盘剥,用集合的资本以谋储蓄及借贷的便利。(2)“贩卖合作社”。为免除农产品卖出时受奸商压抑价格之弊病,使农民通过贩卖合作社将农产品直接运往市场,获得较好的价格。(3)“消费合作社”。可利用公共集资,从物品产地或较大市场运来廉价货品,供给农民需用。以上3种为当务之急。此外,还可根据需要,组织“生产合作社”,“购买合作社”。于是各地开始组织起各种形式的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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