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格鲁吉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行政区划1991年4月9日格鲁吉亚宣布独立前设有2个自治共和国,1个自治州,65个区,61个市(其中10个加盟共和国辖市,4个自治共和国辖市,1个州辖市,46个区辖市),12个市辖区,52个镇,942个村苏维埃。其行政区划一般实行三级制,在设立自治共和国、自治州的地方实行四级制: (1)全国分为2个自治共和国和1个自治州。即阿布哈兹苏维埃社会主义自治共和国、阿扎尔苏维埃社会主义自治共和国和南奥塞梯自治州。(2)阿布哈兹、阿扎尔自治共和国和南奥塞梯自治州划分为区。除自治共和国和自治州外,格鲁吉亚领土划分为65个区和10个加盟共和国直辖市。10个加盟共和国直辖市是:第比利斯市,歪哥市、祖格季市,库塔伊西市,玛尔涅乌里市,波季市,鲁斯塔维市,特基布里市,茨哈尔图博市,奇阿图拉市。(3)区划分为市、镇、村苏维埃。(4)第比利斯分为市辖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