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能工作日 |
释义 | 又叫“损失工作日”。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即由于伤害而使劳动者不能在整班有效地完成他本来可以完成的正规基本工作任务的工作时间。失能工作日数的单位是1天。失能工作日按受伤害者伤残程度分为:(1)伤害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属“暂时性失能伤害”;(2)伤害者的肢体或某些器官部分功能不可逆的丧失的伤害属“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3)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伤者造成完全残废的伤害属“永久性全失能伤害”。有关“失能工作日”的规定及其损失工作日计算,见国家标准局1986年5月31日发布、1987年2月21日实施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国家标准(GB6441—86)。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