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 |
释义 |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登记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二、酒驾吊销驾驶证多久可以考 法律网提醒您,酒驾吊销驾驶证五年后可以再申领。酒驾或醉驾的几种吊销驾照和法定再申领时限: 1.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三、驾驶证异地年审可以吗 驾驶证异地年审可以。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相关材料后,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引用法条: [1]《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