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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失旨
释义

失旨

封建官吏在执行皇帝的命令时,并非故意违抗而失错旨意,未按皇帝之命令执行的作法。魏晋以来到隋唐随着三省六部制度的完备并定型化,三省之间的分工合作的职能也更加明确。依制:中书省拟旨,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凡经中书省拟定,门下省封驳的皇帝的策书、制书、诏书、诫勅,皆由尚书省负责执行。若涉及下属行政机关的长官不执行皇帝之书令者,即称为失旨。唐律规定,凡“被制书,有所施行而(故意)违者,徒二年;若非故违而失错旨意者,杖一百。”有时,法律也视中书省稽缓制书及制书有误,受制书有误不即奏闻的作法皆为失旨行为,同样受刑律裁判。宋制同唐、明、清律亦有类似关于失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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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4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