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征地补偿标准 |
释义 |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共有三类土地:第一类土地范围:东至莱河,西至沙河—金马河—105国道,北至老万福河,南至凯胜大道。补偿标准:块地价:56000元/亩;基本农田:67200元/亩;建设用地:56000元/亩;未利用地:44800元/亩。 二级区范围:胡集镇全区、布吉镇全区、吉树镇全区、王皮街全区、阳山镇以东、玉山街老溪河以东、一级区除外、金乡街一级区除外、高河街一级区除外。补偿标准:块地价5.3万元/亩;基本农田6.36万元/亩;建设用地5.3万元/亩;未利用地4.24万元/亩。 三类片区范围:除羊山镇第二类片区、玉山街第一、二类片区外,全部为马庙镇。小云镇、司马镇、华峪镇、兴隆镇全境。补偿标准:块地价5万元/亩;基本农田6万元/亩;建设用地5万元/亩;未利用地4万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各省辖市、直辖县(市)政府调整公布,与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执行。 如果您还不了解这个赔偿标准,欢迎您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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