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案件受理后多久有结果 |
释义 | 一、行政案件受理后多久有结果 行政案件受理后四十五日内或者六个月内有结果。行政诉讼如果采用普通程序的,一般六个月内出结果,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审理期限;如果采用简易程序的,则四十五日内会出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行政案件有案底吗 行政案件没有案底。但是会留有行政处罚记录,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三、行政案件证据种类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种类主要有: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4.证人证言; 5.受害人的陈述; 6.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7.鉴定、检测结论; 8.勘验、检查笔录。 以上若要作为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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