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云南省保山市长宁县统一征地年产值补偿标准 |
释义 |
云南省保山市长宁县共有两类土地:第一类区域范围:一、天元镇、科街镇、卡西镇、万店镇、孟同镇。平均补偿标准为47063元/亩。
二类地区范围:一、红水镇、龙街乡、竹街乡、集飞乡、翁渡乡、温泉乡、大田坝乡、耿家乡,平均补偿标准为34522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各省辖市、直辖县(市)政府调整公布,与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执行。 如果您还不了解这个赔偿标准,欢迎您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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