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转包和转让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土地转包与出让有何区别? 1。转包,是指承包人在不改变承包人与村庄原有合同的基础上,将承包的土地转包给第三人。土地承包权或转让,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土地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与村经济组织订立合同,原承包人退出,实质上是出卖承包经营权。
3。分包中有两种合同关系,转让中只有一种合同关系。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转包不需要征得发包人同意,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一般需要备案,不备案不失效;只有征得发包人同意,才能实现转让。由于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实质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因此义务的转让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所有人不能买卖土地产权,只能依法在一定期限内有偿出租、转让土地使用权,不能随意改变耕地用途。因特殊情况确需占用耕地的,还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既然不能转让,就不能说土地出让和土地承包的区别。土地转包是法律允许的。《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人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分包、租赁、交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转让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用转让的,应当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由此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来处罚,但承包人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分包的,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发包人备案;转让的,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发包人同意。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的情况更复杂,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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