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何先生5年前在白云区买了一套小产权房。买卖双方签订了《合资建房协议书》,并在律师事务所签署了证书。现在卖家想拿回小产权房。何先生想知道小产权房是否有胜诉的可能?如果他输了官司,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吗? 黄金地产市场记者联系了**贝斯特律师事务所的王*周律师,何先生回答了问题。王律师认为,《物权法》规定“收购,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政府有关部门可以购买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或者违法建设的房屋,不予核发土地使用证”,为此,购买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双方签订的《私人房屋合资协议书》为无效合同,将败诉。 但出卖人明知国家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房屋,仍出售小产权房,这是诚信缺失,应当承担责任。何先生可以要求卖方赔偿。赔偿金额包括买受人装修或改建的本金、利息损失、小产权房价值上涨造成的价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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