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对他人的伤害,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
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18岁以下的人是未成年人。第二,轻微伤害他人的,有财产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财产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以自己的财产赔偿。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第三,未成年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其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财产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以自己的财产赔偿。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补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第三,未成年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造成他人伤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法规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遭受人身伤害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不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被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伤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不履行管理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学校、幼儿园和其他负有教育义务的教育机构,未成年人依法管理和保护,未在职责范围内履行有关义务,造成未成年人人身伤害或者他人人身伤害的,应当对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未成年人因第三人侵害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摘要 1。未成年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只有在有财产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财产不足全额赔偿的,监护人应当补足。第二,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其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即使监护人尽了义务,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可以承担赔偿责任,但属于附条件责任和过错责任。学校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是:不履行教育管理职责;不履行职责;不履行职责。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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