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老师虐待儿童如何处罚 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对孩子负有监护责任,老师虐待儿童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适合虐童案的是第四十三条所规定的:“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老师虐待儿童如何处罚”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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